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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直机关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5/10/16 16:36:19 人气:50

市直机关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集在精神层面,落脚在实践层面。要形成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行为准则,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真正成为公民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
     市直机关工委结合焦作市直机关实际,紧紧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公民层面价值观,制定了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准则,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爱祖国、勤工作、知感恩、讲公德、守诚信、树品德,形成崇德向善、务实兴林的雄厚群众力量。
     “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关心祖国的未来,时刻准备着为祖国贡献智慧和力量;“敬业”就是专心致力于自己的事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计得失,兢兢业业。在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精益求精、恪尽职守;“诚信”就是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言必信,行必果;“友善”是指同事、朋友、家人、陌生人之间亲切和谐。为人谦恭庄重、待人宽厚和气,处事诚实刚正、行事勤快敏捷、心态平和不争。以下具体内容要求组织职工熟知和践行:
1. 热爱祖国,对党忠诚,维护祖国统一,不发表反动和消极言论,时刻与中央、省委、市委及市直机关党委(党组)保持思想和行动一致。
2.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守共产党人的法纪和行为底线。
3.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主动与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道正派,顾全大局,时刻以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
5. 乐于本职岗位,精于本职工作,踏实工作,勤劳肯干,乐观上进,创新发展,敢为人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突出的业绩。
6. 诚实守信,言行有格。神清气爽,着装得体,举止优雅,谈吐大方。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7.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在公共场合带头遵守纪律,坚持公平立场,树立良好风范。自觉保持生活和工作环境有序、卫生、健康。
8. 生活朴素,为人朴实。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奢侈行为。
9. 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夫妻和顺、互敬互让。注重相互信任,保持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
10. 对人友善,团结同事,端正心态,善于协作。从自身作起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