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期:2018/4/11 15:05:17 人气:412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焦办〔2016〕2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决定近期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调研,具体方案如下:
一、内容
根据焦办〔2016〕20号文件要求,重点围绕以下3方面进行督导调研:
1、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是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是否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是否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情况;是否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各单位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中有哪些好做法、好经验,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二、形式
采取分组调研督导的方式开展。4个党建联络组分别组织4个督导调研组,深入联系片区重点单位,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途径了解掌握具体情况。重点督导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以及涉及文化教育、新闻媒体、宗教以及反邪教等工作的单位。
三、时间
拟于4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要求
1、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检查活动时间紧、内容多、责任重。工委班子成员原则上要亲自参与各党建片区联系组的实地调研活动,带头做好督导工作。
2、保证质量。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发现典型,通过督导调研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避免调研“蜻蜓点水”,检查“走走过场”。
3、及时汇总。各督导组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所检查单位实际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适时向工委班子汇报督导调研情况。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8年4月10日